歌唱比赛评分标准
比赛内容:要求参赛歌曲内容积极向上,适合学*演唱,能够体现时代主旋律。每队准备两首曲目,歌曲时长不超过6分钟。
比赛采用10分制。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,取平均值,保留两位小数。如果分数相同,看小数点后第三位决定胜负。
比赛形式:鼓励多种形式,如加入和声、融合情感、*活、音乐剧等。融入唱腔,并在领唱、朗诵或队形变化中加入新意。
比赛赛程:有初赛和决赛两个赛程,初赛在2016年9月,决赛在2016年10月。地点:晋江电视台演播厅。
伴奏形式:主办方将在现场提供一架钢琴。如果参赛者自带其他乐器,请提前通知主办方。允许学*和老师的指导老师和伴奏,也可以邀请伴奏。
唱歌评判6个标准
竞赛组:共设小学、初中、高中(含职校)三个组别。每个单元的合唱团人数控制在30-50人,导师人数限制在2人。
为推进闽台两岸文化融合发展,营造“两岸同歌”社会氛围,在海选赛程加入台胞专场。台胞专场海选结束后,参赛选手将根据年龄、唱法等自动归入五大赛道,按照个人得分情况与其他选手共同排名。台胞专场是为中国*籍选手参赛特别开启的绿色赛道,但不会有其他加分事项。
本届大赛过程中若遇本规则未尽事宜或赛程中遇到突发状况,由主办方、执行方、评委等研究确定相关细则,并向社会公布。本届大赛主办方、执行方享有对本规则最终解释权。
成*族美声组、流行组、闽南语组各组别选手进入10强后,主办单位将启动“声动翔安”星计划活动。为加强人才培养,10强选手两年内将免费获得声乐提高班的学习机会。此外,主办单位也将搭建展示平台,10强选手两年之内需参加不少于5场公益演出或“声动翔安”歌手宣传、巡演音乐会等。
按年龄分为儿童组、少年组和成人组,成人组按唱法分为民族美声唱法组、流行唱法组和闽南语唱法组,具体如下:
歌手大赛演唱技巧评分细则
儿童组、少年组设海选赛、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共4轮比赛;民美组、流行组、闽南语组设海选赛、复赛、决赛和声动之夜总决赛四个阶段共6轮,具体如下表:
5.理解歌曲的内涵,把握对音乐的旋律和歌词的理解,将情绪投入到位,在处理上有自己的独到之处(20分)。
演唱形式必须是合唱,二年级可以采用简单的单音叠加,后缀式加入或轮唱等。比赛设奖项若干名,颁发证书。合唱比赛评判标准*饱满、队形整齐有特色、上下台整齐有序。
评分参考(一)在歌唱*、*条件健康的基础上,根据其现场歌唱的综合表现,评分标准分为低、初、中、次高、高五级程度。低级程度(0-59分)10-19分考生声音条件较差,音准节奏不好,不能或基本不能演唱所选的考试曲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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