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仪休相鲁而嗜鱼
虽然(我)爱吃鱼,这些人不一定再送给我鱼,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。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,就不会被罢免宰相,尽管(我)爱吃鱼,但别人不用送给我鱼,我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。”这是明白了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的道理啊!这是告诉人们,依靠为自己办事的人不如自己去办事。
所以我才不接受。如果我接受了他们献给我的鱼,我就必定要迁就于他们;迁就于他们,就必定会歪曲法律,就会被免去宰相,这样我就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,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,就不会被罢免宰相。”
在鲁国做宰相,并且特别喜欢吃鱼,国人献给他鱼,他却不肯接受。他的*劝他说:“您喜欢吃鱼却不接受别人的鱼,
公仪休相鲁而嗜鱼,一国献鱼,公仪子弗受,其*谏曰:“夫子嗜鱼,弗受何也?”答曰:“夫唯嗜鱼,故弗受。夫受鱼而免于相,虽嗜鱼,不能自给鱼;今毋受鱼而不免于相,则能长自给鱼。”此明于为人为己者也。
相鲁而嗜鱼,国人献鱼而不受。其弟谏曰:“嗜鱼不受,何也?”曰:“夫唯嗜鱼,故不受也。受鱼而免于相,则不能自给鱼,无鱼而不免于相,长自给于鱼。”(选自《
鲁相嗜鱼原文及翻译注释
公仪休是做鲁国宰相时。他很喜欢吃鱼,当了鲁国的国相后,全国各地的许多人都送鱼给他,他都一一谢绝了。他的*劝他说:“老师,您这样喜爱吃鱼,可别人送上门来,为什么不要呢?”公仪休听了,回答道:“正因为我喜爱吃鱼,才不能随便接受别人送来的鱼。如果我因为这点小利小贿而被罢免了国相,这样我就不能满足这个嗜好了。如果我
公仪休相鲁,而嗜鱼,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,公仪子不受。其弟谏曰:“夫子嗜鱼而不受者,何也?”对曰:“夫唯嗜鱼,故不受也。夫即受鱼,必有下人之色,有下人之色,将枉于法;枉于法,则免于相。免于相,虽嗜鱼,此必不能致我鱼,我又不能自给鱼。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,虽不受鱼,我能长自给鱼。”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;明于人之为己者,不如己之自为也。(《
公仪休做鲁国的宰相并且特别喜欢吃鱼,一个国民买鱼来献给他,公仪先生却不接受。他的学生劝他说:“您喜欢吃鱼却不接受别人的鱼,这是为什么?”他回答说:“正因为爱吃鱼,我才不接受。假如收了别人献来的鱼,就会被罢免相位,我就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。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,就不会被罢免宰相,我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。”
休相鲁而嗜鱼,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。公仪子不受。其*曰:“夫子嗜鱼而不受,何也?”曰:“夫唯嗜鱼,故不受也。夫即受鱼,必有下人之色。有下人之色,将枉于法。枉于法,则免于相。免于相,则虽嗜鱼,此必不能致我鱼,我又不能自给鱼。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,虽不受鱼,我能常自给鱼。”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;明于人之为己者,不如己之自为也。
《史记》中《公仪休嗜鱼》说的是,公仪休在鲁国当丞相的时候特别喜欢吃鱼,有很多人投其所好送鱼给他,他一概不收。有人问:你为什么喜欢吃鱼却不收鱼?他说,我现在做丞相买得起鱼,自己可以买来吃。如果因接受了别人送的鱼而被免职,我从此就买不起鱼,也吃不起鱼了。这段文字意在说明:
公仪休嗜鱼原文与译文
在整体感知课文大概内容的基础上,逐段概括内容要点,然后“合并同类”,将课文分成几个部分,弄清各部分之间的联系,了解文章的结构特点,文章的内容和作者的思路也就把握住了。
高阳应要建造新房子,木匠说:“不行啊!现在木料还没有干,如果把湿泥抹上去,必定会压弯的。用它来做房屋,现在即使是好的,以后一定会毁坏的。”高阳应说:“按照您的说法,那么房子不会坏——因为日子一久,木料越干就越硬,而湿泥越干就越轻。用越来越硬的木料去承受越来越轻的湿泥,房子就不会坏。”木匠无言以对,只好听从他的命令来造屋了。房子刚盖成以后是很好,但是没过多久,房屋果然坍塌了。
怀州河内县董行成能策贼。有一人从河阳长店,盗行人驴一头并皮袋,天欲晓,至怀州。行成至街中,见之,叱曰:个贼住,即下驴来!遂承伏。人问何以知之。行成曰:此驴行急而汗,非长行也。见人则引缰远过,怯也。以此知之。捉送县有顷驴主寻踪至皆如其言。(选自《太平广记》)
说明生物生存和繁衍必须要有基本的生存环境条件作保障,同时也说明了自然界各生物间有着相互作用、相互影响的关系。
石崇与王恺争豪,并穷绮丽,以饰舆服1。武帝,恺之甥也,每助恺。尝以一珊瑚树高二尺许赐恺,枝柯扶疏,世罕其比。恺以示崇,崇视讫,以铁如意2击之,应手而碎。恺既惋惜,以为疾已之宝,声色甚厉。崇曰:不足恨,今还卿3。乃命左右悉取珊瑚树,有三尺、四尺、条干4绝世、光彩溢目者六七枚;如恺许比5,甚众。恺惆然6自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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